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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的最佳估计数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2-02-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2/28/2002信息】 答: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当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 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二、当清偿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 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数确定。 “涉及单个项目”,指或有事项设计的项目只有一个,比如一项未决述讼、一项 未决仲裁或一项债务担保等。比如甲公司涉及一起述论。根据类似案件的经验以及公 司所聘律师的意见判断,甲公司在该起述讼中胜诉的可能性有40%,败诉的可能性有 60%。如果败诉,将要赔偿1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 估计数)应为最可能发生金额100万元。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数及其发生概率计算 确定。 比如,2001年,乙企业销售产品15万件,销售额为1.2亿元。并承诺产品售出一 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将免费修理。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出现较小的质量问 题,则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1%;而如果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为2%。据预测, 本年度已售产品中,有80%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5%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 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据此,2001年年末乙企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为 (1.2×1%)×15%+(1.2×2%)×5%=0.003(亿元)。(b20020131007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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