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核算
录入时间:2001-11-28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8/2001信息】 “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企业取得的合法的
增值税专用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凭证:
⒈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例:某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格为10
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付,材料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处理
(材料入库分录略):
借:物资采购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⒉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例:接上例,假如该企业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万元,
该货物关税税率为10%,则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0×(1+10%)×17%
=1.87(万元)。
除了以上两项规定外,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计税中的一些特殊情况,税法还
对以下几项业务的抵扣办法作了具体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
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其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固定资产除外),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
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及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
例:接上例.假如该企业在购进该批材料时,同时支付了货物运输费用,取得货
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款额为1万元。那么,货物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7%
=700(元),编制分录如下:
借:经营费用-运杂费 9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3.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
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以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
扣。不过,此项规定只适用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适
用。
例:某一般纳税人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当月收购废旧物资10万元,开出收购物资
专用凭证。那么,该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10%=1(万元)。
“进项税额”明细科目,主要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可以
抵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支付的增值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应抵扣
的增值税,用蓝字在借方登记,退回所购货物或者发票不符合规定,退回应冲销的进
项税额,也记入本明细科目的借方,不过,要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明细科目,记录企业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
在借方登记。退回已交的增值税,也是在借方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
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的增值税,在贷
方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应交增值税,仍然在贷方登记,不过要用红字。
例:某企业当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
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款已收回,并已存入银行。作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 明细科目记录的是,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
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
的税款。退回的增值税记入该明细科目的贷方。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
关而补交已退的税额,用红字在贷方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
常损失等原因,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转出应由企业负担的增值税。
例:某企业购进货物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价),全部用于在建工程。作分
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117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
“减免税款”
主要记录企业按规定减免纳税款。
“转出未交增值税”
主要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增值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
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多交增值税额。(t200111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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