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多元收入纳税实例
录入时间:2001-11-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6/2001信息】 一、某房地产公司在2000年发生以下经济
业务。
1.赔偿开发范围内的拆迁户住房5000平方米,其中有500平方米属于超面积赔偿,
开发公司按市场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价款1000000元。
2.将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于出租,收取租金100000元。
3.代购房户出租房屋(包括铺面和住房),开发公司按照租金总额的10%收取手
续费(或称管理费)150000元。
4.取得八户满意购房的先租后购租金200000元。其中有四户的100000元已用于
抵扣购房款。
5.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时,请有权中介机构对未出售的商品房10000平方米进行
评估,评估结果是每平方米增值500元,共计增值5000000元。评估后到年底共销售经
过评估的商品房5000平方米。
二、帐务处理
经济业务1
收取价款时:
借:现金等到资产帐户10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元
计提税金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0000元
贷:应缴税金—营业税50000元
(计提附加和缴纳税金的分录略,下同)
经济业务2
收取价款时:
借:现金等资产帐户 10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100000元
计提税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17000元
贷:应缴税金—营业税5000元
—房产税12000元
经济业务3
收取价款时:
借:现金等资产帐户 15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00元
计提税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7500元
贷:应缴税金一营业税7500元
经济业务4
收取价款时:
借:现金等资产帐户 20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200000元
计提税金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34000元
贷:应缴税金—营业税10000元
—房产税24000元
抵扣购房款时,需要新设二级科目“其他业务收入—满意购房租金转出”和“主
营业务收入—满意购房租金转入”,即
借:其他业务收入—满意购房租金转出 1000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满意购房租金转入 100000元
(按税不重征的原则,用满意购房租金抵扣购房款,在转入主营收入时,不再缴
纳营业税和附加,但房产税不得抵扣。)
经济业务5
收到评估报告时:
借:库存商品房 5000000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00000元
按照税法规定,年末企业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计税所得额2500000元
(5000平方米)(500元),该项目属于税法称的永久性差异,在帐上不需做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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