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财务会计报告——利润表
录入时间:2001-10-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0/30/2001信息】 一、利润表的性质和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表是根据“收入-
费用=利润”这一公式编制的。它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及其经营成果的
各项构成情况。通过这张表可以评价企业的资本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得到了保全;考核
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预测企业的获利能力;帮助管理当局进行
经营决策;帮助所有者和债权人(包括现实的和潜在的)进行投资决策。当然,要使
利润表自身孤立地发挥上述作用是困难的,它往往需要通过整个财务会计报告和大量
的非财务信息及信息使用者的职业判断来进行。
二、利润表编制的两种观点
利润表的编制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在会计界有本期营业观和损益满计观两种不同
的观点。
1.本期营业观。这种观点认为:报表的使用者最关心的是通过本期正常的由经
营活动而获得的成果,只有正常经营活动的成果才能说明企业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获利
能力,利用这些资料才能正确判断企业的经营机会和经营风险,从而有利于说明、评
价和预测企业的获利能力。因此,在利润表中应只反映本期的、由营业而产生的收入、
费用、利润,而对非本期的、非营业的收入、费用所形成的利润则不列入利润表,将
其直接列入利润分配表。
2.损益满计观。这种观点认为:若在利润表中只反映本期的收入、费用、利润,
而将非本期的、非营业的收入、费用所形成的利润排斥在利润表之外,在实际操作中
非常困难。若人为地将两者区别开来,将使会计信息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会造成人为
地操纵利润;非常项目与前期损益也是企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利润表中不予反
映则经营成果的表达不真实;将全部收入、费用形成的利润在利润表中分项列示,由
信息使用者按自身需要选择使用,能够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利润表应将
企业的全部收入、费用列入,计算出全部利润。
我国现行的利润表基本上是按照损益满计观编制的。与过去的行业会计制度相比,
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只是不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编入利润表。
三、利润表的项目排列
利润表有单步式和多步式两种结构。为了能够分层提供经营成果指标,以方便信
息使用者了解各项利润构成因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一般采用多步式结构,按利润构
成因素将收入与有关的成本、费用或支出在表上分别对应列示,形成相关利润指标。
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表采用的就是多步式结构。其列示经营成果的步
骤为: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按以上步骤列示的利润表如表13-2所示。
这里,新制度将“营业费用”即行业会计制度中的“产品销售费用”、“经营费
用”等不再列入“产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利润”等主营业务利润项目,而是与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并列入“营业利润”项目,重新规范、统一了各层次
利润指标的计算口径。
表13-2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A公司 2001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2500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4 1500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 4000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 996000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
减:营业费用 14 40000
管理费用 15 316000
财务费用 16 83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 55700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 63000
补贴收入 22
营业外收入 23 1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25 394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7 680600
减:所得税 28 2047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 475802
补充资料
非常项目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四、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中的“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中期财务会计报
告时,填列上年同期累计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填列上年全年累
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时,应对
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在编报半年度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利润表各项目的内容和“本年累计数”的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本项目
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
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价内税费。本项目应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其他业务利润”项目,反映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减
去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后的净额。本项目应根据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两个账户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5.“营业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商品等过程中
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
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
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项目应
根据“投资收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9.“补贴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本
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
入。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收入”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
出。本项目应根据“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本项目应
根据“所得税”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以本章第四节表13-4为资料编制的利润表,如表13-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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