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录入时间:2001-10-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2/2001信息】 一、货币资金的性质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金。按存放地
点和用途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这里的现金是指企业
存放在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货币资金中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各
种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
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
在企业的全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流动性最强,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流动资产。
无论是投资人、债权人还是企业管理当局都非常关心、重视它。这是因为企业从事的
各种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有货币资金的支持。企业只有保持一定量的货币资金才能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行,否则,企业就会陷入困境。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企业
要最大限度地降低费用、实现利润,就必须充分有效地运用各种经济资源。这又要求
企业充分有效地安排使用货币资金,使之保持合理的数量,避免货币资金的闲置。同
时,由于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容易产生非法挪用、侵吞的犯罪行为,因此,
必须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保持恰当量的货币资金储备
由货币资金的支付职能所决定,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持恰
当量的货币资金储备。这就要求企业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企业影响货币资金收支变化
的因素,在分析掌握其发展趋势和变化的基础上,测算出企业一定时期的货币资金收
支额,尽可能保持其合理占用。做到既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又不致过多。
(二)现金管理
按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现金使用范围。企业使用现金仅限于以下情况:(1)支付给职工的工
资、津贴、奖金和各种劳保福利费;(2)按国家规定对个人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和
社会救济费用,如退职、退休金、抚恤金等;(3)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4)
支付向城乡居民采购物资和农副土特产品的款项;(5)支付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
旅费;(6)支付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2.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根据企业的规模、日现金付出量和企业
与银行的距离远近等条件,由开户银行与企业共同商定的,一般不超过3天的日常零
星开支。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企业,标准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
常零星开支。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足时从银行提取。
企业由于业务的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库存现金限额的,可以随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进行调整。由银行为企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既是国家有计划地组织货币流
通的需要,也是企业保证货币资金安全的有效措施。
3.不准坐支现金。坐支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各项现金支出。
企业销售收入获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能直接用于支付事项。这既是为了
满足银行及时回笼货币的需要,也是为广保持企业现金收支的井然有序,有利于会计
的核算与监督。
4.贯彻“九不准”的规定。出纳人员在现金收付工作中,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
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
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
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
(三)银行存款的管理
按规定,企业必须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存款”账户,以办理银行存
款的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
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是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
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
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该账
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收付;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
要开立的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也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
般存款账户。
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缴银行;一切支出,
除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
结算。企业支付款项时,存款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
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四)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企业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主要表现为:
1.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选择结算工具;
2.及时办理结算,对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
时转回;
3.严格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五)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货币资金特别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流动性最强,其诱惑力也最大,最容易被
经管人员挪用和侵吞。因此,为了保证企业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杜绝挪用、滥用、
盗用或侵吞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企业内部特别是财会部门内部,必须建立健全货币
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主要包括:
1.授权批准控制。它要求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确定审批人员,规定审批权限;
建立规范、合理的审批程序。
2.岗位责任控制。它要求建立规范的出纳、记账、审批和稽核等货币资金运行
的岗位权限范围,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其中,出纳人员应负责按经过批准、审
核的有关原始凭证收付货币资金,并随时登记货币资金日记账;对货币资金的日记账
做到日清月结,并随时或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清查盘点;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
证一般也应由出纳人员编制。
3.职务分离控制。货币资金的业务运行中需要分离的职务有:
(1)货币资金和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2)经办人员和审批人员由两人以上负责;
(3)货币资金的收付和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由两人以上负责;
(4)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由两人以上负责。
4.凭证稽核控制。它要求对货币资金收付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除了由出纳
人员自身进行审核外,还应由会计主管人员进行复核。只有经过复核无误的会计凭证
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5.清查盘点控制。为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在实施以上四项控制的基础
上,还必须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一货币资金的清查盘点。其具体要求是:对库存现金
的收付业务,除了出纳员每日营业终了要清点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外,
会计主管人员还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复核性清查盘点;对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除
了由出纳员随时与银行进行对账外,会计主管人员还应每月进行一次复核性核对。
三、货币资金收付的业务手续
由于企业的机构设置、经营业务的不同,因而在各个企业里货币资金收付的业务
手续也不相同,但每个企业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出相应的货币资金收付
的业务手续,以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和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下面是一般
企业货币资金收付的业务手续。
(一)库存现金收付的业务手续
1.库存现金收入的业务手续。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除了从银行提取外,主要有
两个来源渠道,一个是销货款和劳务等营业收入,一个是应收款项的收回。
对于销货款和劳务等营业收入收入的现金,应单独设立收款人员,与现金出纳分
开。每日营业终了,由收款员将收入的现金直接送交开户银行,并将银行进账单交出
纳部门报账。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现金的频繁过手手续,防止差错,也加速了资金周
转。如果直接送交银行有困难,或收款数额较小的也可以将款项送交出纳部门,由出
纳集中送交银行。但无论哪种方式,出纳在收到收款员的款项时,都应与实际发生的
业务相核对,并给收款员开据内部收据。
对于应收款项收回发生的现金收入,无论是应收账款的收回,还是企业内部人员
预借的差旅费等报账时退款,出纳人员都应当面清点现金,并与账面应收数核对。相
符后给交款人开据发票或内部收据。
出纳人员完成收款后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或送交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并随时
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
2.库存现金付出的业务手续。企业的库存现金付出,除厂送存银行外,主要是
支付日常的内部借款和小额费用报销。无论哪种现金付出都要有原始凭证,除由经办、
人员填写签字外,还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批示并经主管会计人员审查同意后,才能支
付现金。付款后,出纳员还应在有关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以防重付或漏付。
出纳人员完成付款后,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或送交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并及
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二)银行存款收付的业务手续
企业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转账支票结算方式进行的。这里我
们主要说明支票结算方式下银行存款收付的业务手续。
1.银行存款收入的业务手续。企业收进银行转账支票时,为防止支票有假或空
头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除厂要求持票人出示有效证件、与出票单位核实外,一般还采
取先收取支票待款项实际入账后再付货的办法。出纳人员对收进的支票应及时送存银
行,并根据银行进账单编制记账凭证或送交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
款日记账。
2.银行存款付出的业务手续。企业的货币资金绝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转账付出的,
而转账支票又是银行转账付出的主要方式。因此,签发转账支票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
点:
(1)转账支票的签发和印鉴的加盖,应分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办理;
(2)必须按顺序号签发支票,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签发日期、款项用途和
大小写金额;
(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确属需要,也要填写签发日期和款项用途,并规定
最高限额。
(4)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企业使用转账支票支付的款项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无取得付款的原始凭
证,后支付款项;另一种情况是先开出支票,后取得付款的原始凭证。
在第一种情况下,收款人或经办人在领取款项时,除了应提供发票、收据等付款
的原始凭证外,还要有企业经办人的签字、有关负责人的批示和主管会计人员的审查
意见。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开出转账支票后,还应在付款原始凭证上加
盖“银行付讫”戳记,以防重付或漏付。
出纳人员完成付款后,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或送交会计人员编制记账凭证,并及
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在第二种情况下,是由经办人员先借出支票。借出支票实际上就是借出款项,因
此经办人员应填制借款单,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会计主管人员审查后,出纳人员才能
开出转账支票。此外,由外这种转账支票的付款金额不确定,财会部门不能凭以记账,
因此,为明确责任还要支票借用人在支票存根和借用支票备查簿上签字登记。待借款
人完成业务凭有关单据报账时,出纳人员再注消借用支票备查簿上的记录、销毁原借
款单,并按付款原始凭证的金额,登记支票存根,连同付款原始凭证和支票存根一并
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支票借款人的报账手续与第一种
情况的付款手续相间,只是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在审核付款凭证时,要特别注意
付款金额、付款事项是台与借款时一致。
对于预先借出的支票,由于付款金额往往不能事先确定,出纳人员在开出支票时,
应按支票借款单批示的余额在支票上给予明示或限定。此外,出纳人员应经常检查借
用支票备查簿的记录,督促借用人及时报账,以利于有计划地安排资金使用,防止可
能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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