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2001释疑:绪论——会计核算原则
录入时间:2001-10-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2/2001信息】 一、总则
总则主要阐述了颁布企业统一会计制度的目的、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本制度与其他
会计法规的关系。颁布企业统一会计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统一会计制度的适用面很广,除了不对外
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
业,均执行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各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
在不违背统一会计制度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内部的会计制
度。各企业在制定本企业具体会计制度时,必须同时遵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一般原则部分,概括起来分为五个方面: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会计确认原则、会计计量原则、会计记录原则和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指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企业会计的主体就是企业本身。
企业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
活动,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持续经营。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3.会计期间。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半年度、季度和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份均称为会计
中期。
4.货币计量。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
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
人民币。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二)会计记录原则
1.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
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三)会计确认原则
确认是将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及满足确认标准的事项纳入会计报表的过程,它回答
哪些信息、在何时列入哪一张会计报表。会计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条基本确认标
准:一是必须符合某个会计要素的定义,比如,所发生的某一事项作为资产确认,它
首先必须符合资产的定义;二是可计量性,即应予确认的项目是能够以货币为计量单
位进行计量的;三是相关性,即项目必须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关;四是可靠性,
即通过确认纳入会计系统的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可核实的。会计确认的原则主要有以
下三条: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
基础,其具体要求是:凡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该负担的费用,不论款
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
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在企业财务会计实务
中被普遍采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账户就是按权责
发生制的要求而设置的。
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加合理地反映企业的盈亏。当然,相对于
收付实现制来说,会计人员运用权责发生制过程中需要做出判断的因素较多,操作起
来比收付实现制复杂。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并不是完全只采用权责发生制,大多数企
业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辅之以收付实现制。例如,产品销售收入通常都按权责发
生制记账,而股利收入则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记账。另外,从简化核算的角度出发,
对一些数额不大、对报表使用者决策不至于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不必按权责发生制要
求核算,而是在实际收付款项时直接作为收入或费用确认。比如,某一企业全年报刊
杂志费为1200元,可以支付时直接记入费用,而无需先记入“待摊费用”而后又
分12个月分摊。
2.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中应将营业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
互配合,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配比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某一会计期间内的
各项收入要与取得这些收入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和计量。
为按配比原则正确确定本期损益,对企业发生的支出,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其性质将其
划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作为收益
性支出处理;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处理。
3.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企业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
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
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四)会计计量原则
实际成本原则是一种会计计量的原则。它要求登记入账的各种资产必须按取得时
的实际成本计价,即接取得该项资产时所实际支付的货币总额计量,即使以后物价发
生变动也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所以它也称为历史成本原则。资产的计价方式除了按
实际成本计价外还有多种计价方法,如按市场价格计价、按重置成本计价等。对于资
产的计量,除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的账
面价值。
(五)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指为了使财务会计报告能够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会计信息在
质量上应该达到的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在权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和信息提供
者的代价的基础上确定的。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首先来讲,信息应具备可理解性,
如果所提供的信息是使用者不理解的信息,即使信息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也
不会有用。可理解性是信息有用性的前提。为便于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对比分析,
会计信息还应具备一致性和可比性。在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前提下,
应根据会计信息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程度决定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和在报表中的列报
方式。企业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
1.真实性。真实性是指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与会计核算对象的客观事实相
一致。每项会计记录都要以合法的凭证为依据,不允许弄虚作假。为确保会计信息的
真实可靠,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会计法
在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中明确列出厂企业会计核算中不允许发
生的行为: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
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
本;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为了保证企业会
计信息的真实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某一交易或事项的经
济实质重于其法律形式。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
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相关性。相关性是指提供的信息与报表使用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相关联。如果
一项信息与报表使用者的目的毫不相干,它当然就毫无用处。例如,企业所提供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信息要有助于投资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再比如,所
提供的存货的信息要有助于管理当局做出正确的存货订购决策,既避免存货不足影响
销售,又避免存货过多引起积压和储藏成本的上升。相关性是以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
整为前提的。正如《企业会计制度》所指出的那样:“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
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一致性。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
变更,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
告中予以说明。企业对相同的经济业务在前后各期尽量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有
利于利用会计信息更好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
5.可比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
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可经性强调的是企业之间,尤其是同行业企业问会计政策、会
计程序和方法的相互可比,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和汇总。
6.及时性。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及时性是信息相
关性的重要条件。如果信息使用者在需要信息时得不到信息,而得到它时已在所报事
项发生了很久以后,以致对将来的行动失去作用,它就缺乏相关性,因而信息的用处
就不大甚至根本无用。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及时性体现在及时记录和及时报告两个方
面。及时记录就是要求对企业的经济业务及时地进行会计处理,本期的经济业务应当
在本期内进行处理,不能延至下一个会计期间;及时报告是指要把会计信息及时地传
送出去,也就是说,会计报表应该在会计期间结束后规定的日期内呈报给有关单位和
个人。
7.可理解性。可理解性也可称为明晰性。会计信息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的会计知
识而又愿意花一定的精力去了解企业的人来说,应该是可理解的。信息的可理解受制
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信息使用者的理解能力,二是信息本身的质量。因此,可理解
性是信息使用者与信息有用性的结合点。会计人员应该尽可能使会计信息易于被使用
者理解,而使用者也应设法提高理解会计信息的能力,只有这样,会计信息才有可能
最大限度发挥其效用。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
解和利用。
8.谨慎性。谨慎性指某一会计事项有几种处理方案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报
表使用者所产生影响的乐观程度最少的那一方案。例如,资产的计价,假使有两个价
格可供合理选择,就应选用较低的价格作为入账的数额(负债则相反)。如果某项损
失有发生的可能,就应于本期内予以披露;但如果是可能获得的收益,就宁可少记甚
至不记,等收益实际发生时再入账。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避免虚计资产或收益,也避免少计负债或费用。
9.重要性。重要性是指对重要的经济事项及其影响在会计上必须给予可靠的详
尽揭示,而对某些次要的信息可以适当简化或省略,以避免其掩盖或冲淡重要信息的
有效利用。重要性是一个渗透到其他各方面特征的概念,与其他特征存在着密切联系。
例如,某项信息因为投资者不需要而不必披露,表示该类信息不相关;如果某一项目
金额微不足道而未披露,则表明该信息不重要。重要与非重要的划分主要视会计信息
的项目划分、误差和疏漏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而定。目前,对于重要与非重要的划分
还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标准,主要由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进行判断。有些事项的性质就决
定了无论其金额多少都是应单独揭示的项目,而有些项目是否作为重要项目单独列示
则取决于其金额或所占比例的大小。应该注意的是,重要与非重要的划分并不是一成
不变的,企业面临的环境发生变化后,原来某些被视为重要的事项可能会转变为非重
要的事项,而原来视为非重要的事项有可能转为重要事项。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
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及损益结果有较大影响,并
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准确性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
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加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
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
则可适当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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