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讲解:资产——固定资产(2)
录入时间:2001-10-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2/2001信息】 五、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这种情况称之为固定资产价值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通常可以按照市价确定。
对于已经发生的资产价值的减值如果不予以确认,必然导致虚夸资产的价值,虚
盈实亏,这既不符合真实性的原则,也有悖于稳健原则。因此,对那些已经没有经济
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必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例如,在
技术上已经被淘汰的机器设备等,尽管实物仍然存在,但它实际上已经不能再用于产
品生产,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这样的机器设备就不能再确认为资产。
如何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一般至少应考虑以下迹象:
1.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引起
的下跌;
2.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
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他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并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5.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
6.资产的使用或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
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这些变化包括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或计划
在以前预定的日期之前处置该资产;
7.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或将要比预期的差。
从内部报告中获得的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证据包括:
(1)为获取资产而发生的现金流量,或随后为经营或维护该资产而发生的现金
需求,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
(2)与预算相比,资产的实际现金净流量或经营损益已经明显恶化;
(3)资产的预算现金流量或经营利润大幅下跌,或者预算损失大幅增加;
(4)当期数字与未来期间的预算数字累计,其结果是经营损失或现金净流出。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
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
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
明企业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设置秘密难备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事项的性质、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
影响。
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
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道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难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六、与行业会计制度的比较
1.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国家规定: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
产设备而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退税处理,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因采购国产设备而
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冲减原已入账的固定资产的入
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则没有
这方面的规定。
2.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
部支出作为人账价值;而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一个限定条件,即按建造过程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并不是在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所
有支出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是只有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全部支出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人为地调
节固定资产的价值,导致固定资产的价值不断发生变化。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也
按此原则确定其入账价值。
3.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是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输
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4.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首
先判断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如果存在,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
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
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
入账价值。而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确认的原价和估计的折旧,作为入账价值;《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
提供的有关凭据所确定的价值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5.关于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行业会计制度规定都是按固定资产原
价记账,而不是按固定资产净值记账,主要是因为它更便于计算提取折旧,提供固定
资产拥有量,以显示企业的生产规模,与固定资产折旧比较,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
度,所以行业会计制度中,一般以固定资产原价作为入账核算基础,这次修订制度,
对于固定资产的价值构成及价值补偿方面作了改变,规定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
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这样规定,记账简单,但在以后计
提折旧时,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折旧要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进行估计,计算折旧可能比
较复杂。
6.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及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固定资产的内容,其实际成本的确定。
7.盘盈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
计报表》规定,按照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同类或
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
为其入账价值。
8.对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行业
会计制度规定不明确,许多企业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好几年,但由于没有办理竣工手
续,固定资产一直不入账,也不计提折旧,导致企业形成虚假利润;企业会计制度规
定,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9.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由国家规定,
如企业的净残值率为3%到5%;外商投资企业的净残值率为10%。企业会计制度
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
限和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
10.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和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根据调整后的价值或确定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
净残值,按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11.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先记入“待处理财产
损溢”科目,经过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才能处理,如果未经批准,就只能挂在账上;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
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难的,应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
告时先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
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12.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
目和会计报表》规定,按历史成本计价;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孰低计价,并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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