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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讲解:资产——投资(3)

录入时间:2001-10-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2/2001信息】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 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 资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这种情况包括: 1.投资企业由于减少投资而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但仍部分或全部保留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 2.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依法律程序进行清理整顿; 3.原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的资金转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 于各种原因而使被投资单位处于严格的各种限制性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 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 反映了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经济现实;第二,投资收益反映了 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益,无论被投资单位分配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什么时 间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或应承担亏损的份额, 才是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而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但权益法也有其局限性,表现为:第一,与法律上的企业法人的概念相悖。投资企业 与被投资单位虽然从经济意义上看是一个整体,但从法律意义上看,仍然是两个分别 独立的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不可能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亏损,也不可能形成投资企业的亏损。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 现金股利前,是不可能分回利润或现金股利的;第二,在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实现 与现金流入的时间不相吻合。即确认投资收益在先,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在后; 第三,会计核算比较复杂。 (二)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进行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 投资或追加投资后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后,随着被 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长期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主要解决的问题有:(1)初始投资成本与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差额的处理,即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2)投资企 业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处理;(3)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以外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 1.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这里的所有者权益是指属于有表决权资本所享有的部 分。股权投资差额应在取得股权时,按照取得股权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 确定。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从证券市场购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 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2)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一非上市企业,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 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3)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 从理论上讲,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 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所有者权益高于账面价值,或被投资单位有未入账的商誉。 在这种情况下,低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等时,也按低估 的资产价值确定其折旧、摊销费用,从而虚增被投资单位的利润、虚增净资产。在按 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会虚增;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的差额,则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 等产生的负商誉。在这种情况下,高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负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 费用等时,按高估的资产价值确定,从而虚减被投资单位的利润、虚减净资产。在按 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会虚减。 股权投资差额一般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 新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或-)股权投资差额 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我国规定应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 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 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 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 额之间的差额,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 在会计处理时,股权投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项目,当初始投资成本高 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时,应按其差额相应调减初始投资成本;当初始 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时,应按其差额相应调增初始投资成 本。新的投资成本(即初始投资成本加或减股权投资差额后的余额)应等于按持股比 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在投资时,新的投资成本加减股权投 资差额应等于初始投资成本。 例7:A企业于20×0年4月1日以480000元投资B企业普通股,占B企业 普通股的20%,并对B企业有重大影响,A企业按权益法核算对B企业的投资。B企业 20×0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如表2-1。A企业应作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表2-1 单位:元 日 期 项 目 金 额 20×0年1月1日 股本 9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00000 盈余公积 400000 未分配利润 100000 3月20日 分派现金股利 100000 8月1日 现金增资 200000 12月31日 全年净利润 400000 其中:1-3月份净利润 100000 20×0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 2000000 (1)投资时B企业所有者权益=900000+100000+400000+ 100000-100000+100000=1500000(元) (2)A企业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500000×20% =300000(元) (3)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B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480000-30 0000=180000(元) (4)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48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投资成本) 180000 (5)上述股权投资差额假设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8000元。 20×0年应摊销额=180000÷10÷12×9=13500(元)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3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差额)13500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处理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均引起所有者权益的 变动,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也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在具体处理时:属于被 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 本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由于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包含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而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必然使净资产减少,因 此,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损益调整”明细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的净亏损而引起的所有 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所持表决权资本的比例计算应分担的份额,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这里 的投资账面价值是指该项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去该项投资已提的减值准备,股权投 资的账面余额包括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等;如果以后各期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投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确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单独设置 “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 第二,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如果损益调整明细科目不够冲减的, 应继续冲减,而不冲减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及其他明细科目,此时损益调整明细 科目会出现负数。 第三,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的,或 者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投资成本(即“投资成 本”明细科目的余额)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 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至投资成本后再予摊销。 在累积计算股权投资的摊销期限时,应不包括暂停摊销的期间。但在按照投资合同确 定的投资期限摊销时,应在恢复摊销以后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例82甲企业20×0年1月2日向H企业投出如下资产(见表2-2)。 表2-2 单位:元 项 目 原始价值 累计折旧 公允价值 机 床 500000 150000 400000 汽 车 450000 50000 420000 土地使用权 150000 150000 合 计 1100000 200000 970000 甲企业的投资占H企业有表决权资本的70%,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H企业所 有者权益份额相等。20×0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550000元;20×1年2 月份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000元;20×1年H企业全年净亏损2100000 元;20×2年H企业全年实现净利润850000元。根据资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 如下: (1)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投资成本)900000 累计折旧 200000 贷:固定资产 950 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50000 (2)20×0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 385000(550000×7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385000 (3)20×0年末“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900000+ 385000=1285000(元)。 (4)20×1年宣告分派股利 借:应收股利--H企业 245000(350000×7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245000 宣告分派股利后“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1285000- 245000=1040000(元) (5)20×1年12月31日 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账面价值的金额为1040000(注) 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损失 10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 1040000 (6)20×1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的账面余额为零。 注:按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备查登记中应当记录未减 记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430000元(2100000×70%-1040000)。 (7)20×2年12月31日 可恢复“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科目账面价值=850000×70%-430 000=16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H企业(损益调整) 16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165000 第四,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计算应享有或应分 担的份额时,应以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础,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损益不包括在内。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已包括在取得时的初始投资 成本中。 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损益的份额,如果会计年度内投资(持股)比例未发生 变动,应在年度终了时,按年度终了时的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如果会计年度 内投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应分别按年初持股比例和年末持股比例分断计算所持 股份期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如果无法得到被投资单位投资前和投资后所实现的净利 润(或净亏损)数额的,可根据投资持有时间加权平均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持股比例=原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追加 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12) 第五,投资企业在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并确认投资收益 时,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中包括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 润,应按扣除不能由投资企业享有的净利润的部分后的金额计算。如按照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这部分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投资企业不能享有,投资企业在计算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按实现的净利润扣除不能由投资企业享有的职工奖励 及福利基金后的净利润计算。又如,承包经营企业所支付的承包利润也不属于投资企 业的净利润,投资企业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时,应按扣除支付的承 包利润后的净利润计算。 例9:B企业是A公司的子公司,B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的投资占B企业股份 的60%,B企业20×1年实现净利润500000元,按B企业章程规定,按净利 润的5%计提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A公司在计算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时,应按扣除提取 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的金额计算,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计算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1-5%)×60%=475000 ×60%=285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 285000 贷:投资收益--股权投资收益 285000 3.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处理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随着被投资单位所 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除了实现的净损益会影响净资产外, 还包括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外币折算差额等。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资产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按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并增加资本公积。 例10 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占B企业注册资本的70%。20×0年12月B企 业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设备一台,价值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4年,预计净残 值为零。B企业20×3年12月出售该台设备,所得出售收入5000元。假设所得 税率为33%。B企业和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B企业的会计处理: (1)20×1年接受捐赠设备 借:固定资产 2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3400 递延税款 6600 (2)20×3年出售该项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累计折旧 15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借:递延税款 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3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3400 A企业的会计处理: (1)20×0年B企业接受捐赠设备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9380(13400×7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9380 (2)20×3年B企业出售该项设备时,A企业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例子可见,B企业接受捐赠设备价值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准备项目,A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股权投资准备,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计入资 本公积准备项目,待B企业出售该项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后,原计入资本公积准备项目的 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后可用于转增资本。 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的现金,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比照上述 方法处理。 (2)因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资本(或股本)溢价,投资企业应 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同时增加资本 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3)因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4)因被投资单位专项拨款转入其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 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 备)。 (5)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由于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已 包含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而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必然使净资 产减少,因此,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损益调整)。 (6)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单位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 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 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 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视具体情况按上述原则分别处理。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 或差错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的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相应调 整股权投资差额。如果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的调整,并不影响所有 者权益总额的变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如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 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作相应调整。 例11:A企业20×0年起拥有B企业股权的65%。20×2年B企业发现20 ×1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计900000元未作为费用计入损益,其累计影响净利润 的数额为603000元,B企业将其中的15%调整了盈余公积,其余调整未分配利 润。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3157.50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9195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19597.5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损益调整) 391950(603000×65%) (7)被投资单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仅影响所有 者权益结构的变化,不会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因此,如果被投资单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时,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按法规规定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由于投资企业 在计算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时已经扣除了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因此,在被投资 单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时,投资企业也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被投资单位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资本(或股本),投资企业只需要 记录增加的股份,也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如果被投资单位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投资企业也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中止采 用权益法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仍应按权益法调整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确认投资损益。 第二,如果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应按权益法核算, 但投资企业未按权益法核算的,其后改按权益法核算时,如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应调 整发现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但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 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计算。 第三,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应自改 按权益法时,按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计算股权投资差额的方法,计算确认股权投资差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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