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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讲解:资产——概述

录入时间:2001-10-12

  【中华财税网北京10/12/2001信息】 一、资产的定义 资产是会计要素之一,几乎所有的会计要素都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如资产与收 益确定密切相关,所有者权益是资产减负债后的余额等。因此,资产的定义历来是会 计理论和实务最关注的问题之一。 我国《企业会计难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 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没有真正 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忽略了作为企业资产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性质,即资产应当是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在实务工作中,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不能再给 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但仍然作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从而造成了企 业资产不实的情况、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原有设备已经被淘汰或长期闲置不用,或 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因原材料供应等原因在国内无法使用,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各项 资产减值以及开办费等资产项目,这些项目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因其符合资 产定义而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其价值仍反映在会计报表的资产方,造成企业虚增资 产,虚增利润,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因此也失去其真实性。长期以 来,有些企业账面很好看,实际虚资产很多,虚盈实亏很严重;有的企业递延资产挂 几个亿;还有些企业在建工程早就报废了,还挂在账上,等等。导致企业会计报表充 斥水分,如前几年出现的中农信、广国投、海发行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这都是虚 盈实亏、虚增资产、资产不实所造成的恶果。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进行了重新定义,重新定义后的资产为:“资 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这一定义从两个方面对原定义作了修正:一是指出资产是过去交易或 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而不是由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源;二是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企业某项财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该 财产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可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资产作出了严格界 定,强调只有那些确实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才能够作为资产列入财务会计 报告。资产的这一基本特征,在资产定义中是不可或缺的,按照资产这一基本特征判 断,不具备可望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源,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 果资产定义忽略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一基本特征,则这一定义是不完 整、不科学的。这就意味着,那些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 目不能继续作为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二、资产的特征 具体来说,资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资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也就是说,资产必须是现实的资 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是企业在过去一个时期里,通过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是 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至于未来交易或事项以及未发生的交易或 事项可能产生的结果,则不属于现在的资产,不得作为资产确认。例如,企业通过购 买、自行建造等方式形成某项设备,或因销售产品而形成一项应收账款等等,都是企 业的资产;但企业预计在未来某个时点将要购买的设备,因其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尚未 发生,就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二)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一般来说,一项资源要作为企业的资产予以 确认,应该拥有此项资源的所有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或处置资产,其他企业 或个人未经同意,不能擅自使用本企业的资产。但在某些情况下,对于一些特殊方式 形成的资产,企业虽然对其不拥有所有权,但能够实际控制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也应当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资产最重要的特征,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谓带来未来经济利 益,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增加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潜力,这种潜力在某些情 况下可以单独产生净现金流入,而某些情况下则需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才可能在将来 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净现金流入。预期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 某项支出如果具有未来的经济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就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否则, 就只能作为费用或损失。同样,企业已经取得的某项资产,如果其内涵的未来经济利 已经不复存在,就应该将其剔除。例如,待处理财产损失或库存已失效或已毁损的存 货,它们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就不应该再作为资产,出现在资产负债 表中;再例如,一条在技术上已经被淘汰的生产线,尽管在实物形态上仍然存在,但 它实际已经不能再用于产品生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样的生产线,就不应 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而应在其失去为企业创造未来经济利益的时候,确认为一项损失。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将本应列作费用的巨额支出长期作为资产挂账,还有的企业 将已失去效益的冷背、陈旧商品或产品仍按其历史成本挂在账上,这些做法一方面夸 大了资产,另一方面也虚增了利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中国证监会为此处罚了数家 上市公司。可见,某一项目要确认为资产,就必须是符合资产定义,必须能为企业带 来未来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资产所作的 定义,充分吸收了世界各国资产定义的精华,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是我国会计理 论和实务的重大突破。 三、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一)资产的分类 企业拥有的资产,形态多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特点也各不相同。为了正确地 认识它,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资产负债表 上,资产应当按照其流动性进行分类分项列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被耗用的资产, 主要包括各种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2.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 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 期投资。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 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劳动资料或劳动手段,其能够在相当长的生产经营期间, 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连续服务、单位价值比较高的资产,包括企业拥有的各种房屋 及建筑物、生产经营用的各种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这部分资产的 特点是,在较长的使用周期内能够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将会由于使用 而逐步地减少,即逐渐地从其实物形态中分离出来。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 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5.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 如长期待摊费用。 (二)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资产确认的标准 确认的一般标准是:第一,符合资产的定义;第二,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确认 的两项基本标准的要求,任何一个项目如欲确认为资产,首先要符合资产要素的定义, 而且要能可靠地计量。由于资产的本质特征是能否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因此, 对资产的确认,关键是要判断是否存在未来经济利益。任何一项资源,如果不具备未 来经济利益,那么,即便企业过去为取得该项资源曾发生过巨额耗费,也不能确认为 资产。已确认为资产的,也应从账面上予以剔除。按照这一要求,原来行业制度中规 定作为递延资产,特别是一些待处理财产损失,以及实际上已没有任何价值的存货 (如淘汰的电子产品)和老化的设备,就不应该作为资产。能否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 资产确认的必要条件。确认资产还应该符合可靠计量的要求。可靠计量,要求有确凿、 可靠的证据,是指交易发生或完成时所形成的各种交易价格。对各项资产如何计量, 将在后面各节中详细介绍。 2.资产计量的基础 资产的计量,是指入账的资产应按什么样的金额予以记录和报告。目前可供选择 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等。由于会计信息代表的是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并且,会计信息因公开披露,还会 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一些影响,因此,各方面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必然会对会计信息 提出不同的要求。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必须要求选择最为真实、可靠的 计量方法。因此,一般都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的计量方法,这是因为历史成本是交易 双方所认同的价格,人为估计等主观因素程度较低,其真实性、可验证性在所有计量 方法中最高。我国资产计量的基础,最重要的就是历史成本。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在历史成本原则下,成本是指 已完成交易所支付或所换出资产的代价,代表资产或劳务取得时所确定的价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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