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增值折旧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7-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8/2001信息】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8]16号文件和66号
文件,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同时,如按规定评估增值部分不折成股份,且评估增值
部份需交纳所得税的,在计提折旧时,企业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①按固定资产
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并且,以按评估增值
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
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②按评估确认后
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在评估资产计提
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评估增值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时,其
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门,贷记“应交税金"科 目。下面举例说明:
例:A公同进行股份制改组,仅有一一项管理朋固定资产X,其使用期限15年,已
使用5年,评估后增值,其他资产价值均保持不变。X的原账面原价为3000000元,累
计折旧l000000元,评估后账面原价为5000000元,累计折旧2000000元,使用期限不
变,所得税率33%。
若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并要交纳所得税,则:
①若按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则:借:固定资产2000000元(50000000-3000000);
贷:累计折旧1000000元,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l000000元。
每年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2000000元;贷:累计折旧2000000元。同时以按
评估增值后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300000 元,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200000
元之间的差额100000元,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l00000元;贷:累计折旧
l00000元。
②若按评估确认后的固定资产原价来计提折旧,则:借:固定资产2000000元;
贷:累计折旧1000000元,递延税款330000元,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6700000
元。
每年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300000元;贷:累计折旧3000000元。同时计提
应纳所得税330000元 (330000÷10),借:递延税款33000元;贷:应交税金33000元。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67000元;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
67000元。
上例中通过对①、②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企业当期累计折旧的发生额同为
300000元,但管理费用的发生额却分别为200000元和300000元,而且资本公积的处理
也不一样。至固定资产全部正常损耗为止,①比②共少发生费用1000000元(100000x10),
税金高3300000元,未分配利润高670000元,但资本公积少670000元,
所以两者的最终所有者权益是一样的,但是结构不同。
为了使相同事项的会计处理结果和对企业的影响趋于一致,同时确保资产评估增
值部分不会用于利润分配,不妨将②的:每年年末分录调整为:借:管理费用200000元;
贷:累计折旧200000元。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33000元,利润分配--未
分配利润67000元;贷:累计折旧l00000元。同时,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67000元;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67000元;或仅仅补充以下一笔分录:借:
利润分配--转入资本公积67000元;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分积转入6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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