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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免)税账各处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及调账方法

录入时间:2001-06-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6/15/2001信息】 在出口货物退(免)税账务处理中有如下 一些问题应予注意。 (一)出口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前,不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或其他应收款──应 收出口退税”科目作过渡性账务处理,而在收到出口退税时,作: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一般地,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从退税申报至收到退税款有一个业务 审核和审批过程,如不通过“应收出口退税”科目作过渡,会影响当期增值税的正确 核算和税款的缴纳即将当期相当于退税税款的应纳增值税向后递延至实际收到退税款 之日。因此是错误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后在作销售时,除了正常进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外,同时作出口 退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或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或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二)出口企业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与按退税率计算的退税额之差,按规定应转 入出口销售成本处理。而一些出口企业尤其采用“先征后退”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在 作有关出口退税的业务处理时,忘记或不转入销售成本,从而影响增值税和利润的核 算。 当年检查发现时作如下调整: 借: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由于企业在当期未作“借:出口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税额转出)”,造成当期少缴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因此,发现期应补交增值税,为了 不影响发现期增值税的正确核算,在补作上笔业务分录的同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补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若属上年度的,在补交和缴纳增值税(包括罚款和滞纳金)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其他应交款──罚款或滞纳金 同时,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交纳罚款或滞纳金和补交增值税时, 借:其他应交款──罚款或滞纳金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已退税但因违章而返纳的退税款,企业错作: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若当年发现,应在此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若属上年度的,企业当时错作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处理,造成当期多抵相应金额的销项税额,换句话说,当期少交了相应金额的增值税, 故作如下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其他应交款──罚款或滞纳金   同时,作: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交纳罚款和滞纳金和补交增值税时,   借:其他应交款──罚款或滞纳金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四)采取铭抵退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季末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不该办理退税 而申报办理了退税,在未收到退税款时,红字冲减原账务处理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冲 账:   借:应收出口退税(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或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红字)    贷:应收出口退税   若已收到税款,返纳(包括交纳罚款或滞纳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营业外支出──罚款或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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