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下简称会计政策)制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5-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31/2001信息】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中一贯性原则是指企
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
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用以制约和防止会计主体通过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
方法的变更,在会计核算上弄虚作假,粉饰会计报表。一贯性原则的要求便于同一企
业在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但是,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一定情况
下,对其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必要的变更。因为企业并不是
一成不变地或永久性的采用某种会计程序或会计处理方法,而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
环境下尽可能真实、客观、公允、充分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适当披露企业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政府、投资各方、企业管理者等报表用户对信息
的需求,加强管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或客观环境的变化,促使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
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必须或有必要对原先决定的会计程序、会
计方法作出变更。如何将会计变更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适当的披露,使得不
同企业间对相同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可比性得以实现,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而
必须制订具有权威性的会计规范来约束和规范企业的会计工作。在各国会计发展历史
中,在不同时期分别出现了关于会计变更方面的准则和制度。
我国在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
会计变更作了概括性的规定。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
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第六十四条:"会计报表附往是为帮助理解会计
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其内容主要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
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他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此后,我国未颁布过专门的有关会计变更的会计准则或会计
制度。故而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股份经济和证券市场快速繁
荣的情况下,关于会计变更的制度的出台就应运而生,成为必要了。因此,本准则在
今年予以颁布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