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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问答:《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5-3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31/2001信息】 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8]28号文 件,我国的上市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准则,其他企业可暂不执行。 按照本准则的规定,非上市公司的企业可暂不执行,所以,这些企业拥有执行或不 执行本准则的选择权。关于选择上市公司作为适用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的考虑: (1)进一步适应股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发展,满足各方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在 本准则颁布前,我国仅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一些会计制度中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有一些概念性规定,没有就具体处理方法作出详细的规定。暂在 上市公司执行本准则,符合依法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健康有序地发 展起到推动作用; (2)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减少上市公司向境外 发展的障碍。我国经济与国际经济融入程度的不断加深,有些企业不仅在中国境内上 市,同时也在境个各国和我国香港地区上市,按照各国、各地区的上市规定,上市公 司的信息披露中必须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本准则的 颁布推动上市公司向境外的发展; (3)上市公司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很多,其投资者、债权人、管理部门对上市 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充分十分关注。他们的决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上 市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防止上市公司利用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调节不同会计期间的利润,需要进行规范; (4)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普遍比非上市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好,便于执行 规定。随着《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进一步合理化、 规范化、便于通过实践认识准则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修订本准则提供有 益的实践经验和建议。 鉴于以上四点,本准则的适用对象暂列为上市公司,但非上市公司也可执行本准 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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