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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问答:企业债务重组中应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录入时间:2001-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2001信息】 债务重组作为债权人的让步,必然会使其 遭受一定的损失,当这种损失超越一定限度时,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当债务人 是国有、集体或股份制企业时,由于某些原因也可能使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不合理让 步或导致有关决策失误,从而使债务人蒙受损失。此外,债务重组还可能损害国家、 相关企业及社会公众等方面的利益。具体表现为: 1.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债务重组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下,当债权人为国 有或集体企业时其接受的产品、材料、设备等抵债资产大都非其所有,为及时回笼资 金,只好削价处理或低价拍卖,从而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在债务转为资本、修 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下,如果债权人为国有、集体或股份企业,而债务人为个体或私 营企业,则债权人的让步直接表现为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流失。 2.国家税款流失。当债务人以产成品、材料等有形动产抵债时,实质上是一种 销售行为,但债权人往往并不知道向债务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使债务人应交 税金减少,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另一方面,债权人以低价拍卖或削价处理等方式变现 抵债资产时,大多采用现金结算,较易隐匿收入,逃避税收。 3.债权人经济危担加重。债务重组意味着债权人必须放弃一定的应得资产,从 而增大其重组期或重组后有关会计期间的损失费用。当重组债权金额很大时,可能严 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接受非现金资产抵债时,债权人为抵债资产的 运输、保管等还必须支村有关的人工费、运输费、仓储费等各项开支。 4.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有的债权人将变卖抵债资产取得收入,转入帐外"小金 库",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此外,不少债权企业领导或经办人, 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收受债务企业的贿赂,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经济生活中的 腐败行为。 5.信息不对称使债权企业误入圈套。债务企业的许多重要信息都不能在财务报 告中反映出来,客观上形成债务人掌握的信息多,而债权人掌握的信息少这样的信息 不对称状况,显然对债务人更为有利。如果债务人隐瞒重要事实,而债权人未做深入 调查或无法得知,就很有可能受骗上当,遭受重大损失。 6.经济资源滞留在低效率企业。在我国发生财务困难,不能如期偿债的企业, 往往是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下的企业,对其实施破产或并购等又举步维艰,从 而使债务重组变成债权人的一种无奈之举。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债权人等各方面 均受到现行金融体制,管理体制的影响,在进行重组时,应注重对企业债务状况的分 析与摸底,注意各种方式与债务重组配套运用,取得政府的配合与支持,取得银行等 主要债权人的配合与支持。债务重组问题是我国过渡经济磨合时期最难解决的问题之 一,它涉及到财政、银行、企业等各方面的情况,不可能采取"激进式"的休克疗法, 而必须采取一种务实的态度以"软着陆"方式解决,尽量降低重组效应对经济运行的短 期冲击强度,以有效减少损失。各国经验表明,我们必须抛弃那些举棋不定,犹豫徘 徊的做法,以免贻误战机,同时在债务重组实施过程中注意信息反馈,及时发现各项 具体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以确保债务重组的顺利进行。企业一般是在破产与重组 的选择下走上债务重组之路的,所以经营风险一般较大,债权人应及时注意债务人重 组后的动向。在债务重组中,为了推进重组的顺利进行,财政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 如降低国有银行的税率,提高国有银行的税后利率水平,使其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去重 组债务。7000亿元债权,对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是一种巨大的阻力,债务重组需要 一定有财政资金的注入,否则必须会加大银行改革难度,加深银行信用危机,从而影 响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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