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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问答:对债权人而言,债务重组损失为什么要单独反映?

录入时间:2001-05-25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5/2001信息】 有人认为,债务重组事项主要是由于债务 人发生财务困难而引起的,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发生损失,与正常情况下债权人发生 的资产损失并无区别。因此,债权人无需将债务重组损失作为非常项目单独反映。在 债务重组准则中采纳的是另一种意见,认为债务重组事项虽然最初是由债务人发生财 务困难而引起的,但无论是对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债务重组均是偶发事项。既然债务 人单独反映债务重组收益,债权人也有必要单独反映债务重组损失。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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