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涉及到或有支出,债务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5-24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4/2001信息】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有
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在作出让步的基础上,可能会附带或有支出。
在修改后的条款中涉及或有支出的情况下,会计处理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或有支出要不要包含在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总额中?
第二,如果包含,重组后,或有支出将如何处理?
或有支出指依未来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通常
情况下,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人将来应付的金额是可以确定的,但有时债务
人仅同意作适度的让步,以帮助债务人缓解暂时的财务困难,债务人于经营情况好转
后,债务条件将回复到正常的水平。从会计的角度讲,重组后的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是
否真的会好转,构成一项不确定事项。如何对或有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不同的观
点。由于或有支出的金额一般在重组日可以确定下来,因此,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从
重组日看,或有支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有观点认为,进行债务重组本身就说明债
务人当前的现金流入发生了严重问题,将来是否能扭转这种困境很不确定。因此,从
债务重组日来判断,或有支出发生的可能性充其量只是"有可能",而不是"很有可能"。
从而,或有支出在重组日不予考虑,只需要在表外披露就可以了。另有观点认为,
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债务人发生暂时的财务困难,而不是陷入不可扭转的困境,因此可
以推断,或有支出将来的发生是"很可能的"。此外,从稳健原则出发,债务人确认或
有支出也是必要的。在准则中赞成这种观点,要求在债务重组日将或有支出计入债务
人将来应付金额中,并由此确定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重组后,或有支出如何处理?
当或有支出实际发生时应冲减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而不能确认为债务人发生的
费用。而当或有支出未发生时,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作为结算债务当期的债
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例9 英康公司持有四张期限半年的开源公司有息票据。每张票据票面金额
50000元,年利率5%。票据到期,开源公司由于财务困难无法偿还。经协议,
英康公司于1997年7月1日同意开源公司重新签发四张面额40000元,期限
九个月,年利率4%的票据替代到期票据,同时免除了所积欠的利息额5000元,
但附有一个条件:债务重组日后,若开源公司能够摆脱财务困境,则仍按5%的年利
率计息,如无利润,则按4%计息。开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付票据的帐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
应付票据的帐面价值 205000元
其中:面值 200000元
应计利息(200000×2.5%) 5000元
减:将来应付金额 166000元
其中:面值 160000元
应计利息[160000×4%×(9/12)] 4800元
或有支出[160000×(5%-4%)×(9/12)] 1200元
差额 39000元
差额39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帐面价值为166000元。
由于债务重组后的帐面价值含将来应付面值160000元、将来正常应付利息
4800元和1200元的或有支出,因此发生的正常利息支出和或有支出应作为冲
减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处理。
(2)会计分录为
①1997年7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时
借:应付票据 205000
贷:应付票据--债务重组 166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9000
②1998年4月1日,票据到期,开源公司偿还应付票据。
若开源公司仍未扭亏为盈,则按4%的年利率计息。
借:应付票据--债务重组 166000
贷:银行存款 1648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200
若开源公司已扭亏为盈,则按5%的年利率计息。
借:应付票据--债务重组 166000
贷:银行存款 166000
例10 1995年6月30日,开源公司从某银行取得年利率8%,三年期的
货款1000000元。现因开源公司财务困难,于1997年12月31日进行债
务重组,银行同意延长到期日至2001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6%,免除积欠
利息,本金降至800000元,但附有一个条件:债务重组后,如开源公司自第二
年起有盈利,则利率回复至8%,若无盈利,仍维持6%。
开源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银行借款的帐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
银行借款的帐面价值 1200000元
其中:面值 1000000元
应计利息(1000 000×8%×2.5) 200000元
减:将来应收金额 1040 000元
其中:面值 800000元
应计利息(800000×6%×4) 192000元
或有支出[800000(8%-×6%)×3] 48000元
差额 160000元
差额160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后的帐面价值为
1040000元。由于债务重组后的帐面价值含将来应付面值800090元,将
来正常应付利息192000元和48000元的或有支出,因此,以后各期发生的
正常利息支出和或有支出应作为冲减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处理。
(2)会计分录为
①1997年12月31日进行债务重组时
借:长期借款 12000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1040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60000
②1998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其中 4800=800000×6%
由于债务重组后的帐面价值含利息收出,因此利息支出作为冲减债务帐面价值处
理。
③假设开源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第二年起盈利。
1999年12月31日--20000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64000
贷:银行存款 64000
由于开源公司自债务重组后的第二年起有盈利,该公司应按8%的计率支付利息,
这样,以后的三年里,开源公司每年需要支付800000×8%=64000元
的利息,其中含或有支出16000元。
④2001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864000
贷:银行存款 864000
其中,864000元包括本金800000元和利息64000元。
⑤假设开源公司自债务重组后和第二年起没有盈利,1999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时
借:长期贷款 48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
2001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 896000
贷:银行存款 848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48000
其中 848000=800000+800000×6%
48000=800000+(8%-×6%)×3
由于开源公司没有发生或有支出,因此,包含在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内的
48000元的或有支出应作为债务重组收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