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4-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8/2001信息】 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
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由于包装物不像产品销售一样都在销售时实现其价值,有的价值较小,随同产品
销售的同时也出售了;有的价值较大,在产品销售时可采用出借或出租的形式,由购
货企业暂时存放。为了能保证购货方在购买产品后及时归还包装物,企业要收取一定
的押金。押金的收取有价内收取和价外加收两种方式,根据企业成本核算的要求,对
包装物可单独计价也可不单独计价。对单独计价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销售额计算
纳税,但同时因逾期(一般为一年)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
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现就包装物的会计核算举例如下,希望能为企业进行正确的
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提供一些帮助。
1.生产过程中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其价值随同产品体现,应缴纳增值
税,成本计入“生产成本”科目。
例:企业有包装用纸箱100个,单位实际成本100元,随产品一同出售,共
收取货款510000元,增值税86700元。
借:银行存款 5967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86700
结转包装物成本:
借:生产成本 10000
贷:包装物 10000
2.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企业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等过程,
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例:企业销售产品时包装用纸箱100个,单位实际成本100元,随产品一同
出售,共收取货款510000元,增值税86700元。
借:银行存款 5967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86700
结转成本:
借:产品销售费用
10000
贷:包装物 10000
3.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单独反映其销售成本(或支出),于
销售发出时视同材料销售处理,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例:企业有包装用纸箱100个,单位实际成本100元,随产品一同出售,单
独计价,收取货款510000元,增值税86700元。
借:银行存款 5967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86700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000
贷:包装物 10000
4.随同产品出售而出租的包装物,收到的租金为非主营业务收入,计入“其他
业务收入”科目,并计提增值税。其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借记“其他业
务支出”科目,贷记“包装物”。若采用分次摊销方法的,应在第一次领用时,借记
“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分次摊销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例: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向某单位出租未用铁桶100个,单位实际成本
70元,收到出租包装物押金8000元,租金2000元,全部款项已存入银行。
a?企业领用出租包装物时:
借:包装物——出租包装物 7000
贷: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7000
b?收到出租包装物押金: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8000
c?收到出租包装物租金: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709.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90.60
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应视同包装物销售,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并
计提增值税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如上例,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8000元,
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8000
其他业务支出 136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360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7000
贷:包装物——出租包装物 7000
5.随同产品出售而出借的包装物,包装物成本的摊销应作为营业费用。若采用
分次摊销方法的,应在第一次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
分次摊销时,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
上例若是出借包装物100个,单位成本70元,且收到押金8000元,全部
款项已存入银行。则企业在领用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收取逾期没收押金时的账务
处理与上述相同,但在结转成本时,应为:
借:产品销售费用 1000
贷: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1000
6.对于少数出租、出借包装物在产品出售时,已包含包装物的价值,而在销售
之外另加的押金,对逾期没收的收入,应先缴增值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余
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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