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核算“债转股”业务
录入时间:2001-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1信息】 甲上市公司经批准于×3年1月1日发行10年
期、年利率10%、每年年底支付利息、面值为12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发
行后共收到发行款项126000000元(不考虑发行费用)。该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股票,
每一面值1000元债券可转换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40股。发行债券的当日,乙公司购买
了甲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40%。第7年1月1日,乙公司每股60元,则甲公司因
乙公司将转换债券所购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当时甲公司股票的市价为转换为股票所
获得的股本溢价收入是( )。
A.47040000元 B.46080000元
C.7584000元 D.74880000元
E.113240000元
答案:A
解:可转换债券是指可以在一定期间之后,按规定的转换比率或转换价格转换为
发行企业股票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性证券与权益性证券的双重性质,又称为混合性证券。对于
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来说,在未转换为股票之前,作为债权性投资进行核算,在转换
为股票之后,则作为股权性投资来核算;对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者来说,在未转换为
股票之前,作为长期负债进行核算,在转换为股票之后,则作为所有者权益来进行核
算。
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上述特点,使得其会计处理有着特殊性和复杂性。
1.发行可转换债券时的会计处理:
1甲公司于×3年1月1日发行时,作为举债方,把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作为负债处理,
记入“应付债券”账户,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债券溢价额=收到的全部发行款
-债券面值=50400000-48000000=240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400000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48000000
——债券溢价
2400000
2乙公司在×3年1月1日买入时,作为投资方,把买入的可转换债券作为长期债权
性投资,记入“长期债权投资”账户: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8000000
——债券投资(溢价)
2400000
贷:银行存款 50400000
其中:债券面值=120000000×40%=48000000(元)
在不考虑发行费用时债券溢价=支付的全部款项-债券面值=(126000000-120000000)
×40%=2400000(元)
2.第1—6年,每年年底收到利息并摊销溢价的会计处理为:
每年利息=48000000×10%=4800000(元)
每年溢价摊销额=2400000÷10=240000(元)
1甲公司作为发行方,债券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记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4560000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24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
2乙公司作为投资方,债券利息应作为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4800000
贷:投资收益 4560000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240000
3.乙公司于第7年1月1日,将所购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
累计至第6年年末已摊销的溢价=240000×6=1440000(元)
第6年年末债券的溢价摊余价值=2400000-1440000=960000(元)
乙公司在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原作为债权性投资进行的核算,转换为
股权性投资来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甲公司) 4896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48000000
——债券投资(溢价) 960000
4.甲公司因乙公司第7年1月1日将所购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则应把原作为长期负
债核算转换为所有者权益即股本进行核算,会计处理为:
由题中资料可计算出以下:
可换股数=(48000000÷1000)×40=1920000(股)
所换股本金(面值)=1920000×1(元/股)=1920000(元)
股本金溢价=48960000-1920000=47040000(元)
借:应付债券——债券投资(面值)
48000000
——债券投资(溢价)
960000
贷:股本——普通股(乙公司)
192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7040000
即:甲公司因乙公司将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为股票所获得的股本溢价收入是
47040000元(48960000-1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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