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后保证成本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3-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2/2001信息】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商品供应
商普遍将商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售后保证服务作为促销竞争的重要手段。如承诺售后
免费保修、优惠免费提供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部分或全部退款等。国际上通常将这
种形式称为产品保证或后续成本。其实质是供应商在提供商品或劳务之后,向购买者
承诺的一种售后服务保证。不过,这种服务是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可能发生的一种费用,
对销售实现的当期来讲,则形成了或有事项,我们姑且将其称为商品售后服务保证成
本。
商品售后服务保证成本的会计处理,总体上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一、直接转销法
即售后服务保证成本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有关费用。售后保证成本是供应商在按照
保证条件提供售后服务时才发生的成本费用,而销售实现时,并没有发生该项成本,
尤其是在产品质量较好的情况下,这种成本发生的可能性极小,甚至在保证期内根本
就不发生。因此,销售实现的当期没有必要预计并记录与售后服务成本相关的或有事
项,而在其发生时,直接预以转销。这种方法与坏帐处理的直接转销法大体相同,但
会使售后服务保证成本的转销与相关商品销售的实现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因而与权
责发生制和配比性原则相矛盾。所以,只有当售后服务保证成本不大或保证期较短、
产品质量较好、发生保证成本可能性极小或其数额无法估计时,才应用实际转销法。
其会计处理可在发生售后服务保证支出的当期: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有关帐户
二、预提法
商品供应商在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当期,根据商品或劳务销售数额的一定比例,预
提售后服务保证准备金,待发生售后保证服务支出时予以冲销。如果企业在历史上或
当期有足够的信息表明售后服务保证成本有可能发生,并且其金额可以合理地估计,
则可以采用预提法。预提法在实际操作中分为计提准备金法和递延收入法。
1.计提准备金法。当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实现时,供应商同时估计将来可能发
生的售后服务保证成本,计入当期相关费用,形成售后服务保证准备金,将来一旦在
保证期内发生售后保证成本,则直接从准备金中冲销。
假设凯运汽车公司于1997年销售一种新型轿车,当年销售500辆,每辆售
价150000元,服务承诺为终身保修,5年内免费维修。根据以往经验估计,每
台轿车售后服务保证成本为3000元,1997年未发生售后服务保证支出,19
98年发生维修费用30000元。
1997年实现销售计提商品售后服务保证金为:
3000×500=1500000(元)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商品售后服务保证金 1500000
贷:商品售后服务保证准备 1500000
1998年发生维修费用30000元:
借:商品售后保证准备 30000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0000
1997年末,商品售后服务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元,应作为一项或有
事项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998年末则将发生的售后服务保证成本支出的
准备金余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此法与应收帐款坏帐处理中的备抵法相当。
2.递延收入法。即将商品售后服务成本视同虽与商品销售有关,但与销售业务
本身分割或者商品售后服务保证承诺的后期存在与商品销售实现并无多大关系,可以
看作是商品销售业务的辅助行为,从商品销售收入中分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一项
递延的未实现收入,待实现发生商品售后保证服务支出,或者在保证期内没有发生商
品售后服务保证支出,再将原来递延的未实现收入,转为已实现的收入。仍以前例,
假设递延收入比例为2%。
1997年实现销售时应分出的递延未实现保证收入为:
150000× 500×2%=1500000(元)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等) 7500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73500000
递延商品售后服务保证收入 1500000
1998年发生售后保证服务支出30000元:
借:经营费用等科目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同时,
借:递延商品售后保证收入 30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商品售后服务保证收入 30000
1997年将递延商品售后保证收入1500000元作为一项或有事项列示于
资产负债表,1998年将发生的30000元售后保证支出作为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