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案例点评:金地公司的职工持股计划(一)
录入时间:2001-0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4/2001信息】 一、案例简介
深圳金地集团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深圳市上步工业村建设服务公司。为解决经营
机制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5年,公司推出了经过精心设计的《金地员工持股
制度实施方案》。首次认购率即达93%。96年初公司基本完成了历时两年的以内部员
工持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代表员工持股的金地公司工会占有23%
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金地集团职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特色是:(1)员工所占持股比例较大,明显高于
政府对一般职工股所规定的8%的上限,员工利益在股东大会上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
(2)员工委托公司工会作为社团法人参股公司,员工持股通过工会内部设立的员工
持股委员会,对其所持股份进行运作,股本集中;(3)员工持股资金来源于多种渠
道,主要由员工个人出资(35%)、公司划出专项资金借给员工(35%)、工会从
历年积累的公益金中划转(30%)三部分组成,既解决了职工个人资金困难和可能出
现积极性受挫的问题,又避免了全部以公司垫付资金,将持股变成一种福利的倾向;
(4)员工持股总额中有70%供现有股东认购,另外30%作为预留股份用于奖励优秀
员工、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新员工认购、及原持股职工增加持股额的认购,以保证内部
职工持股制度的连续性,避免发生新老员工利益矛盾、内部职工股利益机制不合理的
问题;(5)每个员工的持股额度分配按照员工所负责任、工作能力及贡献大小,本
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采取"打分制"量化确定;(6)持股员工依法选举董
事、监事,参与公司的决策和专职监督;(7)员工的股份分红较员工奖金而言,具
有长期性的特点。其优先用于偿还公司借款本息,分红不足偿还借款本息的部分,则
从公司员工的工资或奖金中扣付;(8)持股员工与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员工
所持股份不转让、不交易、不继承,员工用个人所持股本作为借款抵押,承担借款风
险,同时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改制后的金地员工由纯粹的工薪族变成了工薪投资族,由纯粹的劳动者变成了劳
动投资者,这种身份的变化带来了企业动力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的变化,企业面貌也
随之焕然一新。1996年即创利税近7000万元,比实施职工持股制度前的1995年增长了
158.60%,金地集团也从一家服务型小企业迅速发展为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充满
活力的现代企业。
(资料来源:《企业员工持股运作实务》尹智雄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