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案例点评:南宁化工可转换债券(一)
录入时间:2001-0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4/2001信息】 一、案例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日至8月7日向社会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南化转债")15000万元人民币,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
计150万张。该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定价发行。南化转债期
限为五年(1998年8月3日至2003年8月2日)。
△南化转债的主要条款
1、利率及付息
可转债按面值从1998年8月3日开始计息,首年票面利率为1%,以后每年递增0.2
个百分点。每年8月2日及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付息。
2、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方法
初始转股价格确定为公司将来发行A股时发行价的一定比例的折扣。设定发行价为
P,初始转股价为P0,如公司股票在:
1999年8月3日至2000年8月2日间发行,则P0= P×98%;
2000年8月3日至2001年8月2日间发行,则 P0=P×96%;
2001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2日间发行,则P0=P×94%;
2002年8月3日至2003年8月2日间发行,则 P0=P ×92%;
以后公司每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时,转股价将进行如下调整:设初始转股价
为P0,送股率为N,配股或增发新股率K,配股价或增发价为A,则调整价已为:
①送股P1=P0÷(1+N)
②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③二项同时进行时 P1=(P0+ AK)÷(1+N+K)
3、强制性转股条款
①到期目前有条件强制性转股。公司股票上市后若在一定时期内持续高于转股价
一定比例达若干交易日以上,则公司有权按强制转股登记日适用的转股价将剩余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
②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可转债到期日仍未转换为股票的,将于到期日强制转
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无权要求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公司将兑付不足一
股的剩余可转债本金,以到期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值及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两
者较低者作为转股价,但该转股价不应低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80%。
4、回售条款
公司股票未在可转债到期日12个月以前上市,投资者有权将部分或全部可转债回
售发行公司。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单利5.60%计算的4年期利息,再减
去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南化转债筹集资金的运用
本次可转债发行所筹集到的资金,南化公司将主要用于三项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
见效时间分别为1998年、2000年。另外,还将其中69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长期借款。
△南化转债发行人情况
南化转债由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15日,由南宁
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化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南宁统一糖业有限
责任公司、南宁味精厂、邑宁县纸业有限公司及广西赖氨酸厂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主
要从事烧碱、聚氯乙烯、氯乙酸、敌百虫、强氯精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南化公司1997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1997年 1996年 1995年
流动比率 0.81 1.36 1.94
速动比率 0.62 1.03 1.45
资产负债率(%) 66.74 65.78 56.03
应收账款周转率(%) 487.56 727.37
存货周转率(%) 626.41 562.83
净资产收益率(%) 8.12 11.07 26.79
每股净利(元) 0.13
△南化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1998年9月1日南化转债上市公告书,截止1998年8月11日止,本次公开发行
的150万张南化转债已经全部由社会公众认购。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南化
公司已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150000000人民币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可使用筹
集资金为145320000人民币元。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1998年7月30日和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