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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案例点评:雪花与美国惠而浦的合资又分手(一)

录入时间:2001-0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1/03/2001信息】 一、案例简介 "雪花"冰箱是我国最早的冰箱生产品牌,在80年代的家电市场上广受消费者青 睐。但到80年代后期,"雪花"在新一轮高速发展期中却丧失了优势,逐渐陷入困境。 1994年,雪花在国内几十家冰箱厂中仅排全国第15位。1995年2月14日,北京雪花电 器集团与号称美国"白色家电"第一品牌的美国惠而浦公司合资成立北京惠而浦雪花电 器有限公司。惠而浦雪花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其中美方股份占60%,由其负责合资 公司的经营管理。 合资初期,惠而浦对中国家电市场认识不足:对中国冰箱市场变化之迅速缺乏预 见,对中国冰箱市场竞争之激烈缺乏准备,对中国本上冰箱企业实力之强大估计不足。 应当说,作为在全球都有相当影响的大型跨国公司,惠而浦的技术与经济实力都足以 保证其成功,但预见不足直接导致其起步便错。比如全无氟冰箱,惠而浦有现成的成 套技术,但它认为中国市场短期内还到不了那个水平。于是在美方技术投入尚未到位 的情况下,惠而浦雪花1996年延续原产品继续生产冰箱6.2万台,销售3.9万台,累 计亏损8986万元。随后,当中国厂家纷纷推出全无氟冰箱并得到市场响应,惠而浦公 司才意识到问题严重,决定一步到位,上一整套最先进的全无氟冰箱生产工艺流程。 合资后期,惠而浦公司投资900万美元进口更新设备,引进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线, 使六万平方米厂房内的设备、技术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从产品开发到产出用了 18个月,产品升级换代的时机早已错过。新产品即使生产出来,市场却也已经失去了。 针对这种情况,惠而浦公司聘请咨询调查公司评估市场状况,在得到不乐观的评价报 告后,惠而浦决定果断撤资。 1997年11月8日,经双方股东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美国惠而浦将其60%股本 以200万美元有偿转让给雪花集团,雪花获得全权处置权;惠而浦雪花的全部贷款由 惠而浦负责解决,合资公司的善后工作由雪花集团负责全权处理。转股协议于1997 年12月4日正式生效。尽管双方面带微笑,一再声明分手是友好的,分离协议中双方 都作了最好的承诺,但一个黯淡的事实依然挥之不去:此次合资失败了。冰箱行业中 最早的一个合资企业,同时成为合资时间最短的企业。惠而浦雪花合资近三年期间, 在我国激烈的冰箱市场竞争中,由于种种原因共计亏损达2.7亿元。而惠而浦公司经 此一战,其损失也达3000多万美元。 1998年,雪花集团又与加拿大格林柯尔公司等合资成立了雪花格林柯尔电器有限 公司,并对合资公司进行一系列的变革,对此我们期待"雪花"重振昔日雄风。 (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1997.12.30,《经济时报》19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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