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7/05/2000信息】 作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支
出(expenditure),与作为企业的会计要素——费用(expense),有着较大差别,
下面简要辨析如下:
一、支出的概念
以事业单位为例,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对支出的定义为“支
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
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
本建设支出等。”这一概念界定了支出的一定范围及外延,但未对其内涵给予科学的
界定,且明显带有企业会计准则中费用定义的痕迹。
美国政府会计全国理事会关于支出的定义,“支出是基金财务资源的减少,不
包括基金之间的转用”。这个支出定义明显与费用、耗费或损失不同,尽管它是就基
金会计而言,但对我们也有一定的启发。
《准则》中指出,支出既包括一般费用性支出,又包括用于基本建设的资本性
支出,但不包括偿付性支出(所谓偿付性支出是指会计主体出于偿债目的而将包括现
金在内的资源交付给其他主体),因此其外延包括费用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不包括
偿付性支出。其内涵可界定为:支出是一个主体在存续过程中资产的耗用或减少,包
括资本性支出,但不包括偿付性支出。
二、费用的概念
费用同收入是相对应而存在的,费用代表企业为取得一定收入或进行其他生产、
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资源的牺牲,具体表现为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最终则是所有
者权益的减少。但究竟什么是费用?会计界仍有不同的认识。
1.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O年发布的第4号报告中,将费用定义为:
“因一企业改变其所有者权益的那些盈利活动中所产生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的总额,
并且,其确认与计量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
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6号概念公告中将费用界定为:“一
个主体在某一期间由于交售或生产货物,或从事构成该主体不断进行的主要经营活动
的其他业务而发生的现金流出或其他资产的耗用或债务的承担(或两者兼而有之)。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1989年)中,
对费用也作了如下表达:“费用是指会计期间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
流出、资产折耗或负债的承担而引起业主权益的减少,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分配有关的
类似事项。”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费用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
耗费”。这一定义比较宽泛,究竟什么是耗费?它在会计上的具体表现是什么?生产
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偿债性支出是不是耗费?显然,耗费一词的不明确,在相当
程度上决定了费用概念的不明确。另外,是否对费用进行分类,如需要分类,上述定
义也显得有局限性。
上述各项定义尽管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全部所有者权益的减少是否都归为费用,
还是区分费用、损失等,但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均认为费用是企业资源的减少,
从而最终体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三、支出与费用的异同
从上述介绍、分析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支出与费用都是会计主体资
源的耗用或减少,最终体现为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支出要素,与企业会计的费用要素相比,又具有如下特殊属
性:
1.支出的会计确认基础既有权责发生制,又有收付实现制,我们的政府与非营
利组织主要运用收付实现制,而费用的确认基本采用权责发生制。
2.支出不仅包括费用性支出,还包括资本性支出。在我们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中,
为了计量支出的规模和收支的差额,会计确认运用了收付实现制,因此无论是与本期
相关的费用性支出还是与以后各期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均一次列入本期支出。而在企业
会计中,只将与本期相关的收益性支出和应由本期负担的本会计期间受益的资本性支
出列入本期费用。
3.非营利组织的产品、劳务等,需要单独核算成本的,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成本
核算,这并不否定支出要素的内涵和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