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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会计核算扩大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0-03-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3/29/2000信息】 由于新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企业 对增值税要单独建立帐户进行核算。   当期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的差额。因此进项税额记 帐时间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企业为此产生了利用核算上的时间差进行避税 的可能。企业常用的手法有:   1、预支材料款或其他货物款,提前取得发票,加大当期进项税额。   2、实际收到材料少于发票数额时不作冲销,材料或货物款按实际收到数额 支付。   3、退料或退其它货物后,作退货帐务处理的同时,不作冲减进项税额的帐务 处理,从而使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实际进项税额,即加大扣税额,减少应纳税额。   4、在实际经营活动中还会出现这样情况,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在运输或存储 中发现毁损、需要退货、运输或保险公司应支付损失金额、赔偿损失包括购进时 支付的增值税损失。因此企业收到赔偿金后应冲销已赔偿的增值税损失,但为减 少应纳税金,企业不作冲销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上述避税行为,一般通过对材料有关帐户与进项税额的帐户进行复核与分析 就不难发现,特别要注意材料帐户的贷方或借方红字冲销的内容是什么,如属上 述业务行为是否相应冲减了进项税额。计算冲销进项税额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 进项税额明细帐上找出该批货物或劳务的购进时支付增值税税额,并予以冲减; 二是当找不出该批货物或劳务购进时支付的增值税额时,可用下列公式计算出应 冲销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比率=当期进项税额之和÷(当期购进货物和劳务之和-当期购进免 税货物和劳务之和)   当期应冲销进项税额=应冲销或退库货物和劳务之和×进项税额比率。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当期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后,应在进项税额及有关帐户上做 相应的帐务处理。                  (at9804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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