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税发〔2023〕7号颁布时间:2023-02-02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结合北京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将根据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推动首都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
二、行动内容
行动内容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相关工作,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落实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落实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的相关工作,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试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
(四)智能办税提速。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的相关工作,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五)精简流程提级。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的相关工作。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配合做好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上线等相关工作,为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的相关工作,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规范执法提升。依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落实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相关工作,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税务总局工作安排,落实关于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的相关工作。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在推进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对标对表税务总局和市局的任务工作安排表,结合北京实际,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市局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措施推进过程中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各区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各单位可在落实过程中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亮点信息报送市局纳税服务处,为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区税务局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不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