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8-25
2000年8月25日
江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今年实施报恩塔--文化宫广场、国窖广场、回龙
湾广场、迎晖路拓宽改造等市政重点工程建设。现就报恩塔--文化宫广场、国窖广场
等市政绿化工程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关于回龙湾广场和迎晖路改造问题市政府已
发文),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市政绿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形式?
1、成立泸州市市政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市政绿化建设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市政府确定项目法人承担建设工作。
由项目法人委托市专业房屋拆迁公司承担具体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
3、拆迁实行政府组织统一拆迁的形式。拆迁建设资金按照我市现行房屋拆迁管
理和建设的有关规定存入银行专户专项使用,确保工程拆迁和建设所需资金及时足额
到位。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监督使用。?
二、建设拆迁的原则?
1、市政绿化建设项目按照城市规划的性质,属市政府市政公益性建设项目。涉
及的拆迁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保证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拆迁和建设
任务。?
2、报恩塔--文化宫广场拆迁实行“一次作价补偿”的原则;国窖广场拆迁实行
“作价补偿、异地现房安置”的原则。
3、建设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受益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市政绿化建设项
目,需由政府补贴的,由市政府确定。?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被拆迁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应各负其责积极
搬迁和给予支持配合。?
三、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标准?
1、按照拆迁实行“一次性作价补偿”和“作价补偿,异地现房安置”的原则,
营业房作价补偿标准为:江阳北路(迎晖路口至水井沟口)临干道底层营业房按80
00元/平方米;少年宫、文化宫大楼非临街底层营业房按2180元/平方米;文
化宫大楼(二层)临文化宫广场面营业房按2400元/平方米;下平远路街面临街
底层营业房按5750元/平方米;下平远路综合楼临三星街面底层营业房按400
0元/平方米;三星街临街底层营业房按5000元/平方米;下营沟底层营业房按
2000元/平方米;其他二楼营业房按2000元/平方米;三楼营业房按150
0元/平方米;四楼营业房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补偿。办公、生产、仓库用房
按1500元/平方米结合区位和楼层调节系数下浮结算补偿。住宅房按原房综合价
结合楼层调差系数作价补偿或异地安置,安置地点在江阳西路安居房,并按原房面积
赠送20%面积。人防地下工事按有关规定处理。?
2、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给予一次性补偿安置,由产权人处理好本单位职
工和承租人的安置。?
3、政府委托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由拆迁人按本通知规定给予一次性作价补偿,
房管部门对住房确有困难的承租人调剂安置,非住宅房解除原租赁关系。?
4、拆迁市政基础设施水、电、气、通讯等管线,广告牌、宣传栏、交通护栏、
绿化树木、工商摊位等,由其业务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
5、拆迁补偿以房屋所有权证确定的面积、结构、用途等为计算依据,无证房屋
自行拆除,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残值补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凡不自行
拆除者,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组织拆除。三星街1号楼房屋政策遗留问题以及房屋产
权未确定的及产权有争议的,由市建委负责认定和变更处理。?
6、拆迁中的具体补偿项目及标准,由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审批补偿安置方
案时予以确定。拆迁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由拆迁人提出,报市城市综合开发办批准后实
施。?
四、提供优惠条件,鼓励投资者参予建设?
对参予市政环境建设项目的市内外投资者,给予以下优惠条件:?
1、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性收费全免,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2、免缴开发用地范围内市、区两级应收的土地出让金。?
3、项目销售收入应缴的营业税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企
业所得税按应征金额入库后,扣除上缴省上部分,其余市留10%,90%补偿投资者。?
4、建设项目的商品房可在项目拆迁完毕后提前进行广告宣传及预售工作,待具
备办理预售许可证条件后,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资投资享受国家外商投资
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引资成功者按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五、其他有关问题?
1、参予市政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应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具备房地
产开发企业资质或办理资质备案。?
2、各相关部门对建设拆迁工作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按“特事特办”
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建设期间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实行交通管制。
? 3、对支持建设的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由拆迁人给
予奖励。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由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依法裁决,或按规定程序
申请强制拆迁。?
4、参予市政工程建设的投资者,应服从城市规划。对规划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应服从政府安排。
附:
泸州市市政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先开金 市长?
副组长 李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泉市建委主任?
庭继岗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必中市计委主任?
韩光才市国土局局长
徐天琼泸州工商局局长
杨正律市公安局局长
王常武市国税局局长
刘国林市地税局局长
杜志伟市建委副主任
余汝娅市建委副主任
康立沙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路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资局局长
高仕昌市城市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远富市房管局局长
杨先华市园林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 李文泉(兼)
副 主 任 高仕昌
薛才章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