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渡口管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0-08-23
2000年8月2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境内现有通航河流12条,通航里程达855公里,河流、湖泊设置渡口2
02个,渡船210余艘,短途客渡船停靠站点1000余个,79个乡镇设有乡镇
船舶管理机构。为深刻吸取合江“6·22”事故血的教训,渡口这个极易发生重特
大事故的薄弱环节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
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省交通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渡口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渡口管理机构、
职责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理顺关系,减少层次,明确职责,避免多头指挥,渡口管理所的行政、人事均
由当地的县(区)交通局领导。经研究,决定撤销市渡口管理所,其人、财、物全部移
交江阳区交通局,同时,建立江阳区渡口管理所。合江县、纳溪区渡口管理所及管理
人员由当地港航管理所移交当地交通局管理,龙马潭区、泸县、古蔺县、叙永县应完
善渡口管理所,各县区渡口管理所人员编制根据水域、渡口及任务而定,但不得少于
3人。?
二、工作职责?
渡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
的精神管理好渡口渡船。?
2、承办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工作。?
3、划定渡口警戒水位和封渡线,设立渡口安全碑和“渡口守则”。?
4、加强对渡 船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
5、对重点渡口在节假日、集会时维持好渡 运秩序,严禁渡船超载。?
6、督促渡运单位(个人)或承办义渡渡船的维修。?
7、配合港监部门处理渡船违章和渡船事故。?
8、受港监部门委托,办理部分渡船港监业务工作,查处渡船违章经营行为。?
三、经费来源?
渡口管理所属交通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维持现在渠道不变,即当地财政解决一
部分,县(区)交通局适当补助一部分,渡口管理所按规定收取一部分规费的办法解决。?
四、行业管理?
渡口安全涉及社会稳定。市、县(区)交通局、港监部门召开的水上交通安全会议
必须通知渡口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文件、规定等应印发渡口管理所;属安全管理性
质的渡口管理所,报经省港监局批准,有关安全管理干部可着装,并发给水上安全检
查证。?
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渡口安全问题,通过理顺关系,完善机构,落实经
费、明确责任,扎实工作,确保渡运安全和社会稳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