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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9-08-03

     1999年8月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 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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