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沪财会[2009]37号颁布时间:2009-04-27
本市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一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