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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新疆金久源科技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

录入时间:2026-07-09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西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联合依法查处了新疆金久源科技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

经查,2024年至2025年,新疆金久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违规抵扣进项税额,利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216.66万元。202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20.8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将其涉及虚开发票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哈密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违规抵扣进项税额并利用私人账户收款隐匿销售收入,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涉税服务的同时,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切实维护税法刚性权威,营造公平有序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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