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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新国税办[1999]347号颁布时间:1999-09-16

     1999年9月16日 新国税办[1999]3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国税电明[1999] 11号)下发后,总局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出口商品退 税率文库已放置总局广域网上(通讯服务器的LOCAL\HG\TS-NEW目录 下),请各地及时领取,严格按此计算应退税款。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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