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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月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昆国税发[2003]225号颁布时间:2003-04-10

     2003年4月10日 昆国税发[2003]225号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月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 情况的通报》(内部明电[2003]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通报如 下:   据统计,2月份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数为8892户,截止2月底,全市已 推行防伪税控户数为2686户,占需要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户数的32.13%。剩 余的一般纳税人中不需纳入防伪税控户数为633户,实际需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户数 为5537户。   从各局的推行情况来看,除度假分局外,其余各局均还有大量待推行户。其中三 分局、五华区局、盘龙区局、西山区局、官渡区局剩余待推行户数较多,合计达 4562户,下一步的推行工作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总的来说,目前昆明市 的防伪税控推行工作开展顺利,但任务也还十分艰巨,各局要高度重视力保推行工作 圆满完成。 附件: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月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情况 的通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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