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云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昆明市国家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昆国税发[2003]223号颁布时间:2003-04-10

     2003年4月10日 昆国税发[2003]223号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部明电 [2003]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局结合我市金税工作近期云南情况,及金税 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工作开展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我市金税工程工作有关 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局在日常的金税工程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金税工程实用手册》中的要求 及步骤操作;   二、企业开票子系统问题应要求企业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解决,税务机关要做好 协调工作,避免影响数据采集;   三、税务端各系统发现问题后各局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请示,所报情况应全面真实, 不得隐瞒不报,以免造成更大影响。 附件: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