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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资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3]106号颁布时间:2003-09-01

     2003年9月1日 云地税二字[2003]106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资金所得免征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母亲河(波司登)奖”奖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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