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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云地税二字[2003]15号颁布时间:2003-02-24

     2003年2月24日 云地税二字[2003]15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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