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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0-04-07
【中华财税网2010-04-07信息】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可以享受1%的契税优惠政策。不过随着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下发,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有所收紧。
《通知》明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据悉,2008年10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这一政策一度刺激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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