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激励企业援建善举
录入时间:2008-08-05
【中华财税网2008/8/5信息】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至今已有两个多月,灾区重建工作早已全面铺开。在如火如荼的重建工作中,不乏众多援建企业的身影。“灾区需要什么,我们就支援什么!”在四川省重灾区彭州市组织对口援建工作的福建省凯西钢铁有限公司负责人游小华说。
7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减轻企业与个人负担、支持受灾地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鼓励社会各界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以及促进就业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措施。就在此前1个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财政、税收等多方面扶持四川地震灾区进行灾后重建。
扶持政策的连续出台,让众多参与援建的福建省企业备感振奋,也引导着更多的企业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援建工作中去。近1个月来,福建省相关部门多次派人进入援建对口城市彭州市,双方已商议首批恢复重建项目达20个,包括选派医疗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转移就业安置、道路和饮水工程重建等。
援建灾区,福建企业不讲价钱
7月16日,在福建省泉州市富安钢结构工程公司的库房内,整整齐齐排放着的上百套钢板安置房正整装待运;生产线上,工人正操作机床加工钢材,火光四溅……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许清杭告诉记者,承接安置房生产安装任务后,为了按时保质完成生产任务,公司不惜延期甚至取消其他已经接下的生产订单,将公司的全部生产力量投入到灾区安置房的生产中去。
除了急需安置房,灾区重建还需要大量的水暖和洁具等日常生活用具。为此,福建省南安市的众多洁具生产企业开足马力、不分昼夜地赶制各类水龙头等产品。南安市一家洁具生产企业的总经理洪先生告诉记者,灾区重建工作开始后,该企业向灾区捐赠价值300万元的洁具产品。目前,他们正与灾区联系运送的方式,准备将洁具发送到指定的任何地点。
不止上述两家企业,福建省参与灾区援建工作的企业还有很多。福建省民政厅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许多企业得知灾区需求紧急,都连续加班生产,产品运到灾区也只收取原材料费,不少企业甚至捐赠部分产品。
后方如此,在灾区前线,福建省参与援建的企业也热情高涨。7月16日,包括水泥、服装鞋业、塑料、石材、食品等众多行业的20家福建企业组成了经贸考察团来到彭州,谋划参与重建,合力打造川闽产业园区。
在第一时间紧急救灾期间,灾区遭受严重破坏的交通给救灾工作造成了巨大困难。“灾区重建,道路先行。”泉州市惠安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为此,该县对口援建的葛仙山镇的首个建设项目就是“惠安大道”。据其介绍,集交通、旅游、观光、休闲为一体的“惠安大道”,项目总概算投资达到900万元,目前已投入到紧张的施工中。大道建成后,将对葛仙山镇学校、卫生院、自来水厂及镇区永久性安置房等一批后续的重建工程带来积极影响,为当地新一轮创业热潮的到来打下良好基础。
与此同时,连接灾区重建前线后方的福建物流企业也在全力以赴。灾区重建过程中,盛辉集团主动请缨,承担了福建省和福州、泉州、南平、莆田市政府援建彭州市的2.48万套活动板房的紧急抢运任务。据盛辉集团副总经理魏小健介绍,从5月24日首批援川活动板房启运以来,盛辉集团相继抢运活动板房累计10000多套,平均每天发车30多辆,最多一天发车达83辆。
“彭州需要什么,我们就支持什么,不能讲条件、不能怕困难。”记者从福建省相关部门了解到,福建省级和各省区市每年将拿出至少相当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1%的资金和实物,对口支援彭州市重建,并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目标。
税收优惠,解援建企业燃眉之急
“原材料库存不足,怎么办?”随着援建灾区工作的大规模开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负责人发现,企业库存的生产原料即将告罄。“灾区安置房所需的冷轧薄板对钢材的需求量巨大,但国内市场上,众多企业都在开足马力加紧生产,原料供应紧张在所难免。”福建凯西钢铁有限公司游小华告诉记者。他还表示,企业哪怕是从国外进口价格较昂贵的钢材也要保证生产。
就在不少援建企业不计成本参与重建之际,6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明确表明,对受灾地区企业、单位或支援受灾地区重建的企业、单位,进口国内不能满足供应并直接用于灾后重建的大宗物资、设备等,在3年内给予进口税收优惠。这无疑解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
泉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陈志雄向记者解释说,国务院《意见》和三部门《通知》涵盖了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方方面面,提出了大量可操作的具体支持措施。其中,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第一时间了解到《意见》和《通知》的内容后,盛辉集团副总经理魏小健十分兴奋。他告诉记者:“因为运输任务越来越繁重,路上又有一些车辆因余震引起的山体滑坡而损坏,我们的运输能力有些不济了。新政策出台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为我们节省几十万元的资金。”魏小健介绍,为了加快援建进度,盛辉集团正计划利用节省的资金购进一批车辆用于重建物资的运输。
从税收优惠中受益的不止是盛辉集团。卓越(福建)机械制造发展有限公司此次向灾区捐赠了10台QR9-15型砌块成型机,这些设备既能就地“消化”倒塌建筑的碎砖瓦砾,又能利用山体滑坡产生的页岩为原料生产新型墙材产品。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设备是灾后重建急需的装备,价值超过110万元。“按照新的优惠政策,捐赠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这样,企业节省下来的资金足够再生产3台砌块成型机。”该负责人表示。
南安市某洁具生产企业总经理洪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说,企业向灾区捐赠了价值300万元的洁具产品,新政策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目前洁具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仅此一项企业就可以少支出51万元增值税。由于这些产品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企业还可节省75万元所得税。再加上免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一共能节省约131万元的税金支出。
税收优惠激励企业援建善举
“灾后重建,任重道远。从新政策看出,政府一方面增加了对援建企业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减轻了援建企业的税费负担,双管齐下的政策将更好地帮助灾区恢复繁荣。”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章旺表示。
据有关部门预计,灾区重建需要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陈章旺认为,这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各方企业积极参与,而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形成重建的合力。
事实上,在灾区重建过程中,有关其长效机制的讨论从未间断过。依靠一时的热情参与重建,自然远远不够,新政策的出台则给出明确的答案: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等其他投入为辅;对工商等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运用市场机制,以企业生产自救为主,国家给予财税等政策支持。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兵副教授表示,政府的投入毕竟有限,且不能面面俱到。此时,通过发挥财税政策强大的鼓励作用,政府可以引导大量企业积极投身援建工作。他认为,财税政策引导是影响企业行为的诸多措施中执行成本较低的一种,不仅效果明显,而且易于形成机制,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日前,记者走进福建凯西钢铁有限公司,只见生产车间一片繁忙,高度自动化的五连轧生产线正开足马力,加紧生产用于建造安置受灾群众的活动板房的冷轧薄板。公司负责人魏先生告诉记者,考虑到灾区群众对永久性安置房的迫切要求,原定4万吨冷轧薄板的生产任务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扩大生产规模。一旦重建工作第一阶段完成,企业将转为生产永久性安置房所需的钢筋等建筑材料。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近1个多月来,越来越多的福建企业奔赴灾区。仅在彭州市,目前来自福建的援建者人数就超过3000人,从建筑到规划,从交通到教育,到处都是援建企业的身影。7月12日,福建省对口支援彭州市的灾后重建首批8个项目正式动工,包括两个自来水厂、一所小学、一个永久性安置房一期工程等项目。参建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要以科学务实的态度,保证工程质量。
陈章旺说:“众多企业善举的集中爆发,体现了利益触动下,同情心加倍放大的激励作用。”他指出,国家通过财税政策让利企业,促使更多的企业投入到灾后重建,让实实在在的好处成为更多企业作出善举的触动点,最终达到以善扬善、加快灾区重建步伐的目的。
福建省地税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各类税收政策措施除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政策外,凡未注明期限的,一律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财政、税务部门要把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贯彻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密切关注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因此,广大援建企业还应继续关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办法,以便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