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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土地及建筑物投资房产税等应由谁交纳?

录入时间:2007-11-28

  问:甲公司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投资给乙公司,现在要交纳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应该由谁交纳?是投资方还是被投资方?(房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不在乙公司名下)甲、乙两公司账务各应如何处理?
  答:1、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
  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一般是“产权所有人”;特殊情况如权属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对于贵公司的情况,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很明确是投资方甲,因此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按规定应由投资方甲缴纳。其中房产税的缴纳应分以下情况处理:以地上建筑物投资,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情况,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的情况,实际上是以投资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人计缴房产税。
  2、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帐务处理
  按上述规定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投资,其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投资方甲缴纳,被投资方乙不缴此部分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因此投资方甲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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