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如何操作?
录入时间:2006-05-25
问:关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如何操作?
答:根据2000年5月18日国税发[2000]90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所称设备是指符合通知规定范围,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经营性(包括生产必需的测试、检验)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包括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按规定要提供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无合同,只有发票,可采取两种方法:(1)补订供货合同;(2)取得税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