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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收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6-05-25

  问:企业投资收益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企业对外投资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区别以下几种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1)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所得税。
  (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如果投资双方适用税率一致,但由于被投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的,则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可不再补交所得税。
  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率高于联营企业,其分回利润补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交所得税=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
  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税率
  应补缴的所得税=应交所得税-税收扣除额
  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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