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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是如何认定的?

录入时间:2006-05-25

  乡镇企业可按10%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应如何执行?我们单位是位于乡村下的,是否就是乡镇企业?
  答:(1)1996年10月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开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财产权按照出资份额属于投资者所有。至于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乡镇企业在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开办的并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按照乡镇企业对待。
  (2)国税发[1994]第229号:乡镇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因此,是否乡镇企业与企业所在地无关系,而是要根据乡镇企业法规定,看是谁出资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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