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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占用耕地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录入时间:2006-04-20

  问: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占用耕地如何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若干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以政府名义征用大片耕地成立各类开发区,实际运作中是引资一个企业,界定一个企业的具体占地范围,其他耕地是批而未占。属于此种情况的,其纳税人为办理耕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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