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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出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录入时间:2005-09-06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 税?   答: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 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自房屋使用、交付、出租 或出借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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