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订立电子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合同,是否需要缴印
花税?
答:企业订立电子合同属于《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合同,需缴印花税。根据
我国《合同法》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同时,我国
《电子签名法》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
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因此,《合同法》和《电子签名
法》明确了电子合同的书面凭证性,符合《印花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应纳税合同要
求,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2008081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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