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工商税收纳税辅导 > 正文

自办子弟校是否还需缴纳教育费附加

录入时间:2005-06-17

    问:我公司属国有大型军工企业,企业办社会负担一直很重,子弟校由企业自办, 长期以来未得到地方任何财力支持,教育经费由企业自行负担.请问鉴于此情况企业 是否可以不缴纳教育费附加?有无相关的政策依据?   答:《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 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 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