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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随增值税一起返还

录入时间:2005-06-08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6/08/2005信息】 问:我公司的增值税是先征后返的, 请问在此基础上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否也一并返还?    答:根据财税[2005]72号通知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 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 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因此,贵公司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不能一起返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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