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印花税票可以认为履行了纳税义务吗
录入时间:2005-05-26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5/26/2005信息】 问:我是一个乡间经营化肥农药小个
体户。5月份交地税时,税所要我买印花税人民币10元。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与经
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而我店是一个规模极小,根本不能设立营
业账簿,为何要交纳印花税?依据什么?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应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
的征税范围在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已有明确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企业,都应当按照规定领取营业执照、设置账簿,在业务交往中
签订购销、技术、借款、租赁等合同。这些证照、账簿、合同都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
列举征税的应税凭证,都应按规定贴花。因此,所有纳税人不论经营规模大小,都存
在着印花税的纳税义务。
由于印花税是采取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购买印花税
票,自行粘贴注销的“三自”缴纳方式来完成爱国守法、诚信纳税的精神。当然纳税
人购买了印花税票,并不等于履行了纳税义务,只有在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
凭证(包括证照、账簿)的适当位置并予以注销(即用印章盖销或用笔画销)后,才
是完成纳税手续,履行了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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