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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如何缴纳税款

录入时间:2005-04-29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29/2005信息】 (1)分公司。   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核算的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照适用的税率在经营地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其实现的利润并入总公司利润总额缴纳企 业所得税。如发生亏损,总公司按照抵消分公司亏损后的净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缴纳所得税及其他各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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