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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赠予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4-11-04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4/2004信息】 问:接受赠予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 值税?    答: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件,赠与房地产不征税。房产所有人、土 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不 征收土地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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