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新开业的生产饲料的企业归国税还是地税管
录入时间:2004-07-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30/2004信息】 问:我是2002年1月新开业的生产饲
料的企业,地税局也收我们的所得税,国税局也说管我们,到底我该归哪家管理?另
外,生产饲料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税发[2002]8号文件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各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
理。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
征收。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
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
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
理。请您对照上述规定看您的企业是属于哪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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